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液化气叠合装置催化剂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首次信息公开
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委托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液化气叠合装置催化剂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述
项目名称: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液化气叠合装置催化剂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概述:项目位于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拟增设一套催化剂再生回收系统及配套设施。对原有液化气叠合装置的废催化剂(90%硫酸)进行回收处理,每年可回收3.6万吨的新催化剂(98%硫酸),通过专设管道直接回输至原装置作为催化剂回收利用。年工作时间8000小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舒宁
联系电话:18105439910
邮 箱:dyzhaosn@163.com
地 址:滨州市滨城化工园,凤凰二路以东、梧桐十路以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建设单位。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滨州大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2025年6月11日